泄漏秘密罪泄漏或交付与国防以外应保守的秘密有关的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中渎职罪的一种,包括: 公务员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公务员过失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非公务员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客体是与国防以外应守的秘密有关的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国防以外应保守的秘密指国防秘密以外国家政务或事务上的秘密,包括内政、外交、司法、财政、经济、监察、考试等国家政务与事务上应该保密的一切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2) 犯罪行为有泄漏和交付两种。泄漏是指使不应知悉秘密的他人得知秘密的内容,包括积极的作为与消极的不作为。交付指将秘密移交他人,使其持有该秘密。行为人一有泄漏或交付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具有公务员身份、故意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的,构成公务员泄漏或交付秘密罪; 具有公务员身份、过失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的,构成公务员过失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故意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的,构成非公务员泄漏或交付秘密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