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汪元昌不奔父丧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汪元昌不奔父丧案 汪元昌不奔父丧案元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初,淮东廉访司申文中书省:淮东宣慰使汪元昌闻知父丧,把报丧文书藏了,每日摆设筵席,唤乐人来唱,自己弹琴。此时正值先帝武宗升天,作乐饮酒,不忠不孝。虽因遇赦免罪,仍应将其除名,永不叙用。此案送刑部审议后作出判决:“汪元昌所犯合依已拟,除名不叙。”经中书省同意,又经皇帝亲下圣旨批准施行。由此案可见,元代法律在惩处不孝罪方面完全沿袭唐律的规定,不仅仍把闻父母丧匿不举哀仍列入不孝,且在处罚上仍是“虽会赦犹除名。” ☚ 潭时升告狱医案 张驴儿非理行孝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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