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银行
旧中国地方银行之一。原名江苏银行。创设于1912年(民国元年)1月。当时程德全任江苏都督,为调剂该省金融,统一财政起见,委陈光甫为总理,筹办此行,并由临时省议会议定条例,以资遵行。额定资本为100万元,开办时由省库先拨60万元,第二年春始拨足规定之数,嗣因赣宁事起,军需紧迫,复在资本款内提用40万元,故实收资本仍为60万元。总行设在上海。在南京、镇江、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扬州、徐州等地设立分支行处。开办之初,即发行钞票50万元,旋即陆续收回。1913年成立储蓄部,会计独立。在倡办储蓄业务方面,是中国银行业中较早的一家,储蓄存款之多,在地方银行中也是首屈一指。1914年陈光甫辞职,由潘睦光继任经理,经营10年,稳健有余,开拓不足。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由顾诒穀任总经理,刷新行务,扩充营业,中央银行发行的各种债券,多由该行代理发行。1930年改总理处为总管理处,重订行章,呈部注册,历年将未收资本40万元陆续收足。1935年,省政府议决,加拨资本100万元,合共200万元,修正章程,改组董事会及总行,由赵棣华担任董事长,陆子冬为总经理。营业以发展江苏省工商业为主旨,与省立农民银行之重农业者有所分工。1936年底各项存款3100余万元,仅次于广东省银行。抗日战争期间,江苏各地相继沦陷,业务遂告停顿。1940年改组增资,总行迁往重庆。抗战胜利后总行迁回上海,各地分支行也陆续恢复。1946年改称为江苏省银行。1949年江苏及上海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