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计量检定
省气象仪器检修工作始于1954年9月, 承担全省气象台站地面观测仪器的修理和调试工作。1958年3月, 成立 “甘肃省气象仪器检定室”, 对外用 “甘肃省气象仪器检定所”名称。承担甘肃、青海、西藏和内蒙古驻军的气象仪器检定任务。1960年2月, 省气象局和省计量局联合发出通知: 由甘肃省气象仪器检定所在省境内行使气象仪器国家检定职权。根据1977年国务院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工作分级管理条例”,省气象局制定了 《气象系统计量工作分级管理办法》,各级气象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负责国家有关计量政策法令在本省气象部门的贯彻执行, 承担上级下达的气象计量检定和试验任务, 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测试,在本省境内对进出口气象仪器行使国家检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