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考现代考试用语。指自学考试考生因故(如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离开原考试地点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凡需转考者,由原单位出具证明,经所在地自考办验证其考试成绩准确无误后,盖销本地准考证,出具转考证明,并将其成绩档案函寄转入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对转入的考生,在确认符合规定,验证转考手续及考试成绩后,准予办理当地准考证,参加当地考试。如转入省无原报专业的,经批准后,可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军队自学考试的转考工作于每年2月底和8月底前向原考区(点)提出转考申请,由考区将转考报告经大单位考办报专业考办批准,然后由考生持《准考证》、转考介绍信和考籍档案,到新的考区(点)报到,在新转入考区(点)参加报考等事宜,已考试合格成绩予以承认,准考证号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