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脚酒
土家族、侗族婚俗。流行于湘西、怀化一带。新娘婚后偕新郎一同回娘家,称“转脚”。娘家设宴款待称“转脚酒”。土家有“转三朝脚” 和 “二十天转脚”两种。“转三朝脚”是婚后三天回娘家,当天去当天回。路途遥远当天不能返回的,可不 “转三朝脚”。婚后二十天时,娘家派人去接回女儿、女婿,称 “二十天转脚”,此次可在娘家住三五天,歇单不歇双,不能同床。“转脚”期间新房不能空床,一般由老人住,无老人则由哥嫂住。“转脚” 时所带礼品多为酒肉粑粑之类,一般娘家又交女儿女婿原物背回,或收下部分,退回部分,或全收下,另赠钱物,称为 “回礼”。怀化侗族一般于婚后三天 “转脚”,其形式亦有两种: 一是男家用接亲时的原班人马送新娘回娘家,女家同时派队伍担食品于途中迎接,在相遇地席地开筵。席散时,男方赠女家糯米粑,女方赠男家碗筷而别。另一种是新娘新郎达女家后,立即开筵,酒过三巡即返男家。临行,母亲送糯米粑给女儿在途中边走边吃,吃时故意不让新郎知道,新郎知道后,即在路上二人抢吃,直至到达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