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由于某种情况的发生使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的变化。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客体变更。一般说来,法律具有其严肃性,民事法律关系一经成立,就不得随意、擅自变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 (1) 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和公共利益以及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协议变更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2) 法律不允许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显失公平,为确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实现应变更民事法律关系。(3) 由于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而使原有的义务不能正常实现,也应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比如水灾、干旱、火灾等。由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致使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应依法酌情予以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