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的统计定义gailu de tongji dingyi
在不变的一组条件S下,重复地做n次试验,记v是n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当试验的次数n很大时,若频率v/n稳定地在某一数值P的附近摆动,而且,一般说来,随着试验次数的增多,这种摆动的幅度越变越小,则称数值p为事件A在条件组S下发生的概率,记作P(A)-p。通过频率给出的概率定义称为概率的统计定义。
概率的统计定义是在总结统计资料的基础上给出的,它反映了概率的统计性质。
若给定一个随机试验,第一回将随机试验重复进行n1次,求得随机事件A发生的频率p1,第二回又将随机试验重复进行n2次,求得随机事件A发生的频率p2,则我们既不能在事先预言p1和p2的值各是多少,也不能预言它们是否相等,只能在各个试验完成之后才能求得各自的值。
由定义告诉我们,事件A的频率总是在事件A的概率附近摆动。因此,每一个从重复试验中测得的频率都可以看作P (A)的近似值。但是,概率不能看作频率的极限。因为根据极限的定义,若变量v/n在n→∞以P (A)为极限,则对于任意给定的ε>0,一定存在一个自然数N (ε),当n>N时,永远有|v/n - P(A)|<ε。可是,由随机试验概念知,对于任意给定的ε>0,找不到这样的N,使得当n>N时,|v/n-P(A) |<ε永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