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利用
对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的利用遵循的原则: 以保证自然保护目标得以实现为前提; 以掌握和发挥自身优势资源的特点为基础; 以因地制宜、科学研究为手段; 以制定开发容量、健全各项管理措施为保障。在此基础上,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的利用模式根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划分为旅游模式、生产模式和综合模式。
旅游模式。是以优势资源开展森林、野生动植物、风景、滨海及潜水等多种旅游形式和第三产业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为林业自然保护区主导经济收入的资源合理利用模式。此类模式的特点是以优势资源开展的旅游收入,远远超过以优势资源开展其他利用方式的收入。旅游资源是优势资源的林业自然保护区都可归于这一模式。
生产模式。是以优势资源开展种植养殖业和副产品加工业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为林业自然保护区主导经济收入的资源合理利用模式。此类模式的特点是以优势资源开展种植养殖业、生产副产品所获得的经济收入远多于以优势资源开展包括旅游在内的其他利用方式的收入。
综合模式。是利用各种资源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不相上下或不明显,甚至没有经济效益,即没有主导经济收入的资源合理利用模式。此类模式的特点是没有优势资源,利用各种资源所取得经济效益基本相同。归于此类的绝大多数林业自然保护区是主要完成自然保护任务,维护生态平衡,进行教学科研,环保教育,产生社会、环境效益。
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蕴藏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经过科学区划的林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是保护对象的主要栖息、生存、繁殖、种群最集中以及保存最好的区域。如果随意利用这里的自然资源,就会破坏保护对象的原生性,也就会丧失和改变建立该保护区的宗旨和意义。而缓冲区和经营区是为了保存保护对象,目的的完整性、生存、繁衍、发展的需要及科研、活跃自身经济的区域。因此,缓冲区的自然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