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捐躯
[结构] 偏正式。 [释义] 为国家献出生命。捐:舍弃,抛弃。躯:身体,指生命。 捐躯:为崇高的事业牺牲生命。 [出处]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四七回:“(阚)泽欣然应诺曰:‘大丈夫处世,不能立功建业,不几与草木同腐乎!公既捐躯报主,泽又何惜微生!’”明·许仲琳《封神演义》五二回:“可怜成汤首相,为国捐躯。” [功能、例句] ❶ 作定语。 李准、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头杯酒,咱不喝,献给为国捐躯的烈士们,告慰他们在天之灵!” ❷ 作谓语。《镜花缘》五七回:“当日令尊伯伯为国捐躯,虽大事未成,然忠心耿耿,自能名垂不朽。” [附条] “为国捐生”。《三国演义》六六回。 [同义] 血染沙场 以身殉国 [反义] 临阵脱逃 临敌卖阵 [辨误] 为,不读wé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