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普尔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代名物 > 貨幣類 > 銅鐵錢部 > 清 > 普爾錢 普爾錢 pǔ’ěrqián 亦作“普兒錢”。清代新疆地區通行的錢幣。因維吾爾語稱錢爲“普爾”,故名。初爲橢圓形,中無方孔。每枚重二錢,每五十枚值銀一兩。自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統一新疆後,改爲方孔圓錢,仍沿稱“普爾”。面文真書,直讀。背滿、回合文記局,局名可見葉爾羌、阿克蘇、庫車、烏什等數種。因係紅銅鑄造,故亦稱“紅錢”。清·唐與昆《制錢通考》:“乾隆二十五年平定準噶爾,擒其王達瓦齊,盡有其地,因改名準噶爾爲伊犁……各城俱有官兵駐防,其官俸、兵餉每年皆由各城辦事大臣先期奏請,由内地飭調撥解。該處設有錢法局,鑄乾隆通寳普兒,每文重一錢二分,抵銀一分,當制錢五文,每百謂之一驣格。回子私用,每五十謂之一驣格。”清·鮑康《大泉圖録》:“乾隆朝平定新疆後,葉爾羌、阿克蘇、烏什各城皆以赤銅鑄制錢,殊厚重,幕志地名,兼用回子文,俗呼普爾錢是也。”參見本類“紅錢”。 普尔钱【同义】总目录 普尔钱红钱 普尔钱“普尔”,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钱”。旧时新疆通用的铜币名称。新疆在清乾隆以前曾使用中亚式铜币,称“普尔”,以红铜铸之,其式小于制钱,厚而无孔,形椭圆,币端略尖,一面铸有托忒文的准噶尔台吉名字,一面铸有回字,每文重一钱四、五分至二钱不等,值银一分,初以五十文为一“腾格”, 后以一百文为一“腾格”, 值银一两。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将新疆普尔钱改铸为方孔钱,仍称普尔。因仍系用红铜所铸,故亦称“红钱”。面铸汉字乾隆通宝,幕铸满文、维吾尔文叶尔羌、阿克苏等铸地名字。初每文重二钱,后改重一钱五分,其折合腾格价屡有变易, 乾隆二十四年以钱五十文折银一两, 二十五年改为七十文折银一两,二十六年钱价益贱,以一百文折银一两, 迄咸丰九年(1859)约六百五十文折银一两。 普尔钱 普尔钱亦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古时新疆铜币的通称。新疆原使用中亚细亚式的铜币,称“普尔”(维吾尔语,意为“钱”)。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清廷在新疆将普尔钱改铸为方孔钱,仍称普尔。因新疆惯用红铜铸钱,故亦称红钱。其中,伊犁和哈喇沙拉的普尔钱和内地制钱通用。新疆各局如叶尔羌、阿克苏、乌什等局所铸红钱,背面以满文与回文铸城名,连同正面的汉文,共有三种文字。种类有乌什铸的“乾隆通宝”,阿克苏铸的“嘉庆通宝”,叶尔羌铸的“咸丰通宝”,库车铸的“光绪通宝”等。开始铸造时,每枚重库平二钱,五十枚折合白银一两,即一腾格(维吾尔语,意为“银钱”)。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减重为一钱五分,嘉庆以后又减重为一钱二分,以与制钱重量相一致。 ☚ 乾隆通宝 红钱 ☛ 普尔钱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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