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使用费核算
利用会计帐簿对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各种施工机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反映和监督。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折旧费、日常修理费、大修理提存费、替换设备、工具及附具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辅助设施费、驾驶人员的基本工资、动力及燃料费、养路费和牌照税等。建筑产品生产使用的施工机械按其所属关系不同,可分为自有施工机械和租赁施工机械。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自有施工机械费用的支出与汇总分配的经济业务,应设置“机械作业”帐户。“机械作业”帐户的借方登记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 贷方登记分配计入各建筑产品成本对象的机械使用费; 该帐户期末应无余额。租赁的施工机械又可分为外部单位租用和内部单位租用。对租用的施工机械应根据租用的台班数或完成工程数量,按预算规定的台班单价或其他单价计算应支付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编制“机械租用费结算单”,并通过结算户存款和内部往来帐户,直接分配计入各有关建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