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中级人民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中级人民法院介于基层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地、州、市一级法院。1952年,新疆设哈密、焉耆、阿克苏、喀什、莎车、和田、塔城和阿山8个专区分院。1955年后,分院改称为中级人民法院。1985年,在乌鲁木齐市、4个自治州、9个地区设有中级人民法院14个,伊犁州分院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法院,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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