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分治决议即“蒙巴顿方案”。又称《印度独立法》。英国政府制定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方案,1947年6月3日由新任印度总督蒙巴顿将军发表。主要内容是:印度分为印度教徒的印度斯坦国家和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国家,两国均获得自治地位。在西北边省、阿萨省的锡尔赫特区公民中,以及在信德省立法议会中举行投票,对这3个省(地区)参加巴基斯坦或印度进行表决。孟加拉和旁遮普两省立法议会划分为伊斯兰教徒议员组和印度教徒议员组,每组单独投票,表决本省是否按宗教分为两部分,各自加入巴基斯坦或印度,只要一组赞成,即实行分治。各土邦可自己决定入任一自治领,如皆不加入,可保持同英国的原有关系,但无自治领地位。1947年7月,英国国会通过《印度独立法》。同年8月14、15两日巴、印分别成立自治领,正式实行分治。1950年和1956年印、巴两自治领又先后宣布为独立的共和国。1971年3月26日,原属巴基斯坦的东巴基斯坦宣布成立孟加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