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7届运动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7届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7届运动会全省性综合运动会。原定民国三十六年 (1947)举行,后缩小规模改称“第7届全运会湖南选手预选会”。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 4月6—10日在长沙市中山东路老督军署旧址 (今青少年宫)举行。省主席王东原任会长兼筹备处长,教育厅长王凤喈等2人任副会长兼筹备处副处长,国立师范学院体育系主任涂文任总裁判。竞赛项目仅设男女田径、篮球、排球3项。参赛单位有长沙市和衡山、湘潭、安化、宜章、醴陵、茶陵、永兴、常德、湘阴、郴县、浏阳、安仁、桃源、零陵、耒阳16县、市,运动员372人。田径赛中女子50米破省纪录。 ☚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省第16届运动会 国术省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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