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地制open field system中世纪欧洲封建庄园耕地收割后,作为公共放牧牧场的制度。又译称“开田制”或“旷田制”。渊源于村社的土地使用方式,曾通行于当时欧洲庄园制下的领主土地、教会土地和农民份地。西欧中世纪的庄园耕地大多采用三圃制或二圃制,每年依次轮作,凡休闲土地,连同收割后的耕地,拆除做为田界标志的篱笆、栅栏等物,用来放牧牲畜,做为共同利用的放牧地,所有村民都可使用,视同公用地。 敞地制open field system中世纪欧洲,封建庄园耕地在收割后开放,作为公共放牧场的制度。渊源于村社的土地使用方式。在封建制庄园内强制实行分圃轮种制。领主直接经营的耕地和依附农民的份地,都划成长条形的条地,相互交错间隔.但没有永久的分界,只在耕种期间临时设有界标。收割后除掉界标,连同休闲地一起敞开作为公共牧场,故称敞地。在英国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被废除。 敞地制欧洲封建庄园耕地在收获后允许农民放牧的制度。中世纪,庄园中的领主保留地、教堂保留地和农民份地,每年收完庄稼后,将篱笆撤除,敞开作为秋季或初春时的公共牧场,故名。休耕地则几乎在整个夏季都作为公共牧场。12世纪至13世纪逐渐消失,英国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