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撒拉土司制元明清各朝以封授撒拉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代始封韩宝为积石州“世袭达鲁花赤”(一说始祖为尕勒莽,韩宝为第三世),隶吐蕃等处宣慰司元帅府。明洪武六年(1373)授“昭信校尉管军百户”, 隶河州卫千户所,正统元年(1436)升为副千户,有明一代共传十世。清初为“外委土司”(仅由地方委以职衔), 雍正七年(1729)敕封韩炳、韩大用为“千户”,从此撒拉族地区有两系土司。土司除对中央负“征调、守卫、朝贡、保塞”职责外, 在撒拉族地区内保存统治权利和机构, “建衙门、设刑具”,虎踞一方。据《河州志》载:“撒拉头目韩大用、韩炳巢穴在积石关外,最为豪强,近关居民,累受侵害。田房尽被霸占,甚至擅准汉民词讼,窥伺一家稍可聊生,即商同地棍,捏词诬控,差役锁拿,被告之家不至破产不止。”另外, 土司还要迫使农民为其进行无偿劳役。光绪二十二年(1896)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