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翰林医官院差遣名。由内侍充。系行政官。督领翰林医官院公事。提举官有治所,称提举翰林医官院所。如医官为皇族治病,监督不许乘机关说(开后门),帮助奏免本院苦差等(《宋会要 ·职官》36之98)。
简称❶医官使。《长编》卷128丁卯:“香药库使兼医官使姚可久,权落医官使,赴陕西体量藩部公事。” ❷院使。全称应为翰林医官院医官使。”《长编》卷57庚申:“医官领郡,非朝廷典制,不可行也。况自化今为本院使,居医官之首。”同前书卷123甲子:“翰林医官院医官使二人。” ❸正使。略称。《长编》卷265甲午:“翰林医官使副并五年一磨勘,医官副使以上旧无磨勘法,副使遇推恩即改正使。至是立法,……其副使迁至军器库副使乃迁医官使。”
简称医官。《长编》卷123甲子:“医官三十人、医学四十人、祗候医人十三人。”同前书卷4乾德元年闰十二月己酉:“命太常寺考翰林医官艺术,黜其不精者凡二十二人。”
职源与沿革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十二月已见置(《长编》卷22癸酉)。政和三年立新法,翰林医学之名不变,但称医工,不列入医职(《宋会要·职官》36之102)。
职掌在翰林医官院供奉医学或外任差遣(参《长编》卷115壬子)。
简称医学。《宋史·方技》上《赵自化传》:“表为医学,再加尚药奉御。”《长编》卷22癸酉:“张成象以献医书补翰林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