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利奇,爱德华1749—1800Rutledge,Edward.律师。生于南卡罗来纳。曾学习法律,1773年跻身律师界并在南卡罗来纳州承办律师事务。1774—1777年为大陆会议代表,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1782—1796年任南卡罗来纳州议会议员,1790年出席州制宪会议。1791年提出废除长子继承权的法案,1798—1800年任南卡罗来纳州州长。 拉特利奇,爱德华1749—1800Edward Rutledge政治活动家。生于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约翰·拉特利奇之弟。曾任第一、二届大陆会议代表(1774—1777),为《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赞同其兄的政见。促使南卡罗来纳代表同意独立。曾为南卡罗来纳州议会众议员(1788—1792)、参议员(1796—1798),是保守的联邦主义者。1798年当选南卡罗来纳州州长,任内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