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量
新闻报道的量度。新闻与宣传都有量的界限,一定量的报道,能够产生某种宣传倾向,超出一定量的报道,则往往引起受众的反感或产生思想混乱。报道一个事件、一个典型经验、一项政策,所需篇幅和次数的多少、时间的长短,都称作报道量,它决定宣传报道倾向。采写和组织一个报道,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道的质,即报道内容的正确性和积极意义,同时又要注意报道量的适宜性,使一定量的信息能够表达一定质的报道内容,达到报道目的。报道的质与量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报道量表现为一定的版面空间和一定的节目时间。没有报道的量度,任何报道内容都无法有效地影响受众。但报导量的变化超过一定限度,又会导致质的突变,使报道效果走向反面。在报道中,报道效果总是以一定的量为存在条件。因为现实生活,总是以现象的数量再现生活的本质,一切报道都是“质”与“量”的统一。离开了报道量,一定的报道内容就得不到确切的表现。每一个报道的内容是不相同的,这种不同的报道内容都需要相应的报道量才能确切的表达。最常见的例子是通讯稿的内容往往大于消息的分量。如果将一篇通讯压缩为几行字,就不可能充分展开事物发展的过程以及与其它事物的关系,充分表达人物的性格和风貌。同样,关于一个大的事件的报道,只有使用连续性新闻持续一段时间,才能把这一事件介绍得更加完备,如果仅仅用简明新闻作一次报道,那就无法揭示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尽管它可能是一篇不坏的短新闻,因为容量有限,无法再现整个客观事件。具有重大意义的报道,应当以时间长、稿件的分量重引起受众的注意。因为只有全面介绍、详细评价现实事件,才能使受众感受到事件的重要性。一个不重要的报道,不应该花很多篇幅,占据很多版面,也毋需反复加以报道;相反,只有意义比较重要的报道,才需要给予较多的版面和报道时间。报道量的充分、适当,是保证报道质的不可缺少的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