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企业担保规定承租方承租企业时,必须依法提供用于承担欠交租金和企业经营亏损的相应财产或保证的制度。承租企业时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和保证两种形式。承租方承租经营企业的形式不同,法律对担保的要求也不同。个人承租的,必须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现金必须专款存入银行,并有不少于两名有相应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合伙承租、全员承租的承租成员心须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现金必须专款存入银行。企业承租的,必须出具与租赁企业的资产成一定比例的留用资金作为担保,并存入银行;存入银行后,除征得出租方同意可作为流动资金参加周转外,不得挪作他用。担保财产与租赁企业资产的具体比例,由出租方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达不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时,用担保的财产抵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