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志愿兵退役安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志愿兵退役安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1978年我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后由义务兵改为志愿兵的军人退出现役时的安置工作。由义务兵改为志愿兵须从改志愿兵之日起至少服役8年,但不超过12年,年龄不超过35岁。服役期满不需要继续留队的,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军队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和因病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应退出现役,转业、退休或复员回原籍安置。转业志愿兵原则上回原入伍地点按城镇退伍军人待遇安置。集体转业的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部队集体转业的规定办理。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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