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立继营葬嫁女并行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立继营葬嫁女并行案 立继营葬嫁女并行案南宋年间福建建阳,涂子恭死,无嗣,堂兄涂子仁以次子淮孙为之嗣,子恭亲弟涂拱因三丧未葬,侄女未嫁而与涂子仁发生争执,诉于官府。建阳县受理后,认为二人所行皆为义,“夫既曰义矣,立继之迟速,丧嫁之后先,宜并行而不悖”,二人为此而争是否表面为义,暗下为利尚且不断,官府当勉励以义为实,断“涂子仁以其子淮孙继兄徐子恭后,昭穆为顺,于条无碍”,听为子恭之后。令门长从公检校子恭财产。责涂拱同淮孙安葬三丧,遣嫁侄女,然后报官,以全兄弟生死之义。 ☚ 熊邦兄弟与阿甘争产案 妻以夫贫而仳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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