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德国经济有机建设的法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德国经济有机建设的法律1934年11月27日德国法西斯政府颁布。规定全国成立6个经济组:工业、商业、银行、保险事业、动力经济和手工业,由卡特尔负责人兼任各组主席; 并成立帝国经济商会,下设18个省经济商会,商会中的重要职位也由垄断资本家担任,且原料与定单的分配权由商会掌握。这项法律使全国经济组织及其下属经济小组和经济商会均具有了国家机构的性质。其目的在于从法律上进一步加强和确立垄断组织的权力以逐步转向战争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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