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以1883~1889年的三项社会保险立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作为当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政策的一部分而全面设计的“社会安全网”。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社会保险立法的国家。早在19世纪末,就基本上形成了以疾病保障、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100多年来,这一整套社会政策已深入人心,成为经济政策和分配政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津贴和社会救助三大部分: 1.社会保险。(1)养老(残疾、遗属) 保险。分为雇员养老保险和独立经营者养老保险两大类。前者有: 工人养老保险、职员养老保险和公务员养老保险,海员、煤矿工人、铁路工人等又都有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后者有: 手工业者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等等。管理上是各种对象各有自己独立的管理机构。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按毛工资的18.7%缴纳保险费,雇员和雇主各交一半,即9. 35%;公务员的养老保险本人不用缴费,全由联邦政府负责; 独立经营者则全部自己负担。联邦政府也为养老保险提供财政补贴,一般占总开支的1/3。劳动者男65岁、缴费满15年,女60岁、缴费满10年,便可以享受养老金。缴费满40年的,养老金可相当于原工资的2/3。另外,劳动者如果未到退休年龄就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只要缴费达15年或20年以上,便可领取丧失就业能力或丧失职业能力养老金。如果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受其供养的亲属可领取鳏寡抚恤金或子女养育金。(2) 疾病保险。与养老保险相似,也是按职业和行业由独立的疾病保险所分散管理。经费来源主要是雇员和雇主缴纳的保险费,费率为雇员毛工资的11. 3%,雇员和雇主各交一半。养老金领取者由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失业者、低收入者由联邦政府缴纳,大学生和独立经营者全部自付。政府给予疾病保险的补贴是微乎其微的。疾病保险有两种保障方式:一是“医疗服务”,如每年为25岁以上的投保人进行 一次体检,为每个投保人进行一次癌症检查,为12~20岁的投保人进行一次牙科检查,等等。治病包括门诊和住院治疗,康复治疗和其他医生认为必要的治疗以及提供药物和其他辅助材料,另外疾病保险所还提供生育期间的助产和住院护理。二是“现金支付”,为保险对象提供患病期间必要的经济资助。疾病保险对受投保人供养的亲属也负有保险责任,并且毋须投保人额外再缴纳保险费。(3) 失业保险。保险对象是除公务员之外的所有雇员,保险费为雇员工资的(2) 15%,雇主和雇员各交一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雇员的最低缴费年限为一年。如果投保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到20小时即视为失业。失业后须到有关政府机构登记,并接受职业介绍,才成为官方承认的失业者。失业津贴为原工资的63%,有需供养的亲属的,再追加5%。最长领取时间为312天。失业保险还有一项规定,即失业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和疾病保险的资格。公务员有专门制度,其待遇较一般雇员优厚。(4)工伤事故保险。保险对象是全体雇员,企业没有超过一定规模的雇主、农民、家庭手工业者及其雇工、艺术家等等。因为工伤事故保险的目标是预防职业劳动期间和上下班路上发生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所以连大、中、小学生和上幼儿园的孩子也包括在内。经费来源主要是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与疾病保险待遇相同,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者可得到相当于原工资66.6%的工伤补偿;如因工死亡,受供养的亲属可得到相当于原工资30~40%的年金津贴。 2. 社会津贴。(1) 家庭津贴。实施范围是有子女的家庭。由政府财政负担全部费用。第一个子女,每月50马克,第二个子女,每月70马克,三个以上的,每人每月140马克。一般支付到年满16岁。另外还有普遍支付的住房补贴。(2)教育保障。首先是一直到大学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如果要对孩子的特殊潜能和兴趣进行开发而又财力不济的话,则可在 “鼓励教育”保障体系内得到补助或贷款。3.社会救助。(1) 失业救助。提供给不能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者,就是说,失业者过去的收入和现有的资产不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都有权享受失业救助。对有子女的家庭,可得原工资的58%,无子女家庭则为56%。失业救助的经费由联邦预算开支,无时间限制,但须每年重新申请一次。(2) 社会救助。主要是对处于困境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孕妇等提供维持生计和解决困难的帮助。救助的形式有提供咨询、服务、实物和现金等援助。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有2个特点: (1)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除失业保险外,都是以不同职业和行业以及不同险种划分并分别独立管理的,联邦劳动和社会部只进行一般的立法和行政监督。这与俾斯麦时代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之初的指导思想有关,并长期沿用成习,被后世称为“俾斯麦式”。但是,健全的社会立法顾及各个方面和各种情况,并将这些分散管理的社会保障项目连接成一个法制化的整体。 (2)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很全面、很完整的,而且待遇优厚。有调查资料表明,德国的社会保障待遇即使在发达国家中也是最优厚的。一方面,这说明德国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但另一方面,这也使德国的社会负担过重,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社会保障开支从60年代到80年代增长了6倍。而且近年来,东德、西德统一之后,要将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合而为 一,更是一个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