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延缓条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延缓条件 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停滞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执行效力的条件。延缓条件限制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的即时发生,其作用就是延迟或暂时停止该民事法律行为执行效力的发生。如甲与乙达成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甲在本年考上大学,即租赁乙的房子。甲“考上大学”即是该租赁合同附设的延缓条件。在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该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此时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双方接受这一行为的约束,在此行为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这一行为,但该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在附设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之前处于停滞、冻结状态,即义务人无须履行约定的义务,权利人也享受不到约定的权利。只有当待约定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时,才发生执行的效力。这种行为的效力还表现为在约定的条件成就与否尚不确定时,当事人双方对这一行为的执行效力的期待是受法律保护的期待权。双方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成立之后、条件成就或不成就即该行为被有效执行之前,不能进行任何恶意促成或阻碍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的有违约定的行为。这一义务不是该行为本身直接产生的义务,而是一不作为的消极义务。参见“条件成就”(140页)。 ☚ 条件 停止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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