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彦泰1790—1880满洲正黄旗人。历任伊犁领队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乌什办事大臣、喀什噶尔总兵、哈密办事大臣、塔尔巴哈台办事大臣等职。清道光二十年(1840)授伊犁将军。二十五年(1845)离任。和卓后裔倭里罕作乱时,率军平乱。咸丰元年(1851),任伊犁参赞大臣。参加签订《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 布彦泰即布颜泰,见该条。 布彦泰?~1880清代将领。颜扎氏,满洲正黄旗人。嘉庆时袭职,历任三等侍卫、二等侍卫,立伊犁领队大臣。道光时擢头等侍卫,历任喀什噶尔、伊犁、乌什、哈密办事大臣、副都统、都统、将军等职,垦荒开渠,加强边防。光绪初年调回京师,后病卒。 布彦泰1791—1880清末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颜扎氏。副都统珠尔杭阿子。荫生出身。嘉庆二十三年(1818),授二等侍卫,充伊犁领队大臣。道光二年(1822),擢头等侍卫,调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旋授办事大臣。后擢喀什噶尔总兵,授伊犁参赞大臣。二十年(1840),擢伊犁将军,命在御前行走,授都统。二十二年,主持垦荒事,加太子太保。于乌鲁木齐垦荒60余万亩。二十三年(1843),以天津添设总兵,奉命调查新疆兵制,以率由旧章、难骤裁改陈疏,被采纳。二十四年,查勘新疆开垦事务,历时一年半,因办理甚确,受嘉奖。同年,升陕甘总督,迅速平定青海之乱。二十七年(1847),授定西将军,率兵镇压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卡外安集延布鲁特与本地维吾尔族人起事。事平,回陕甘总督本任,请撤军需局,将存银28万两分拨新疆各城,被采纳。后因委派人员不实,降二级留任。旋调伊犁参赞大臣。咸丰元年(1851),以俄罗斯请赴伊犁会议通商,奉命拟定章程。二年,授汉军都统。四年,回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