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尤斯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尤斯制Eustace System信托制度产生的基础。在中世纪时期的英国,人们普遍信奉宗教,教徒都愿将土地交给教堂使用,以便灵魂超度。因教会土地可免除徭役,影响了封建君主的权益,于是在13世纪初英国颁布了《没收条例》,规定未经君主和诸侯许可而捐献给教会的土地将被没收。为了摆脱这一限制,“尤斯制”应运而生。其主要内容是:凡是以土地捐献给教会者,不作直接的让渡,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的目的是为了教会利益,然后由接受人替教会管理和使用土地,并把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给教会。这一做法使教会享有了土地的收益,但又逃避了《没收条例》的限制,为信托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尤斯制13世纪英国制定的凡是要以土地赠与教会者,先要赠与第三者,并表明其赠与目的是为了教会的利益; 然后,由第三者 (即土地受让人) 把经营土地的所得收益转交给教会的一种 “用益权法”的制度。这样,教会虽然没有直接掌握土地,但实际享受其受益,并达到教徒向教会赠与土地的目的。它是封建制度下为维护宗教利益而避免征税的产物。当时英国宗教信仰特别浓厚,常把身后留下的土地遗赠给教会,于是教会土地越来越多,按当时英国法律规定,教会的土地是免税的。因此,为制止这种触犯封建君主的利益,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 《没有条例》,规定凡以土地让与教会须经君主的许可,否则没有其土地。当时英国的法官多是教徒,为了对付《没有条例》,他们参照《罗马法》的 “信托遗赔”制度而创立了 “尤斯”制。“尤斯”意即 “代之”或“为之”; 尤斯制,称作“替教会管理和使用土地”。这是信托制度的雏形。由于 “尤斯” 制大大地触犯了封建君主的利益,因此,封建君主极力反对,于1535年英王亨利八世颁布了旨在取消 “USE”做法的 “用益权法 (statuteof uses)”,宣告对土地的受益权人,同时也是法定的所有人,政府依然得征税。但是,随着英国封建制度衰落和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到17世纪,“尤斯” 制终于为平衡法院所承认,而发展成为信托。 尤斯制 尤斯制USE13世纪英国制定的凡是要以土地赠与教会者,先要赠与第三者,并表明其赠与目的是为了教会的利益;然后,由第三者(即土地受让人)把经营土地的所得收益转交给教会的一种“用益权法”的制度。这样,教会虽然没有直接掌握土地,但实际享受其受益,并达到教徒向教会赠与土地的目的。它是封建制度下为维护宗教利益而避免征税的产物。当时英国宗教信仰特别浓厚,常把身后留下的土地遗赠给教会,于是教会土地越来越多,按当时英国法律规定,教会的土地是免税的。因此,为制止这种触犯封建君主的利益,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有条例》,规定凡以土地让与教会须经君主的许可,否则没有其土地。当时英国的法官多是教徒,为了对付《没有条例》,他们参照《罗马法》的“信托遗赠”制度而创立了“尤斯”制。“尤斯”意即“代之”或“为之”;尤斯制,称作“替教会管理和使用土地”。这是信托制度的雏形。由于“尤斯”制大大地触犯了封建君主的利益,因此,封建君主极力反对,于1535年英王亨利八世颁布了旨在取消“USE”做法的“用益权法(statute of uses)”,宣告对土地的受益权人,同时也是法定的所有人,政府依然得征税。但是,随着英国封建制度衰落和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到17世纪,“尤斯”制终于为平衡法院所承认,而发展成为信托。 ☚ 夜间保管箱 信托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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