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贷款在贷方和借方的合同中,除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之外,还明确约定信贷总额在任何条件下均不能突破,以此来约束整个贷款的规模、使用和流动的贷款方式。在我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承担收购、调销、储备等政策性业务的粮、棉、油企业贷款,要求按封闭贷款运行。这些企业只能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家开立基本账户。同时,考虑到粮、棉、油收购部门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两分开的实际,也要把收购部门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立账户、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粮、棉、油收购企业不得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外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开立与保留账户。收购资金投入后,通过粮、棉、油等商品的收购、销售,最终以其原值加增加值部分回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