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审判不适宜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审判不适宜

在美国法院认为某案件没有充分的理由在该法院起诉,即使符合管辖权和审判地点的有关规定,该法院仍可根据自己的判断拒绝受理。法院在作出拒绝受理的决定时,要考虑对原告与被告双方以及证人是否便利,法院同案件的接触情况,该案是否适用本地法律或外国法律,审理涉外案件可能给政府造成的负担,会不会使案件积压等因素。当原告没有其他法院可供选择时,有关法院不能引用“审理不适宜”原则而拒绝受理。1948年经国会修改后的联邦司法法典,增加了下述条款,即第1404条(a)款:“为了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的方便,为了执法公正,地区法院可以将任何民事诉讼案件转移到原来就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司法区法院去审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6: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