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流通费用
制定价格所依据的流通费用。是商品价格构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财务流通费用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分析、汇总和适当调整而确定,作为制定和调整各销售环节价格的重要依据,其核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 一般情况下要以正常经营下的中等合理费用即以社会费用水平为基础,而不能以个别企业的实际支出费用水平为基础。(2) 要按不同流通环节分别计算。不能把不同环节的费用互相混淆。(3) 要尽可能按具体商品品种或商品类别分别核算单项费用水平,以保证各种商品负担的费用合理。(4) 在开支范围上既要强调合法性,要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又要强调合理性,即要按社会必要的劳动耗费计算。因此,需要对财务费用的一些具体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5) 根据合理和简便适用的原则,对财务流通费用的项目进行合理的归类,设计定价流通费用的项目。农产品分为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利息、损耗、经营管理费; 工业品分为运杂费、利息、损耗、经营管理费 (其保管费、包装费则并入经营管理费项目核算)。按照各种费用计入价格方法的不同,定价流通费用可分为两大类: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等称直接费用或从量费用;利息、损耗、经营管理费等称间接费用或从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