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宋代食邑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宋代食邑制 宋代食邑制宋代制定的王公大臣食邑制度。《宋史·职官志十》: “食邑: 10000户、8000户、7000户、6000户、5000户、4000户、3000户、2000户、1000户、700户、500户、400户、300户、200户。右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1000户,两府、使相、节度使700户。宣徽、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500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400户。知制诰、待制并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已上,并承制、崇班、军员等,初该恩加300户; 承制、崇班、军员再该恩200户。2000户以上虽有加例,缘无定法。亲王、重臣特加有至万户者。” ☚ 宋代赐予制 宋代宫观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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