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名。在贵州省西南部,南盘江北岸。南邻广西。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宋为西南蕃武龙州部、东山部之地。元明隶属广西泗城军民土府,清雍正四年(1726)“改土归流”后,划属贵州南笼府。嘉庆二年(1797)*南笼起义失败后,改设兴义府,1913年设南笼县,1931年改名安龙县。1966年2月成立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年9月撤销,改为安龙县,今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居民有布依、苗、汉等民族。县境沿江林木茂密,有松、杉、青杠等。盛产甘蔗和油桐、油茶等经济林木。农产水稻、玉米等。县内公路贯通,兴建淌淌河等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安龙 安龙旧时民间祭祀习俗。当村中遭天灾人祸时,由村老出面筹集钱粮,主持安龙。请道师数人设坛,设坛次日,各家将每人一件新衣(或洗净的衣服)放在箩筐内,俗称“魂衣”,盖上簸箕,上面放一盏花灯和一条用铜钱缀线为麟的布袋龙。各户将箩筐送到坛旁排成两行,呈甬道状,道师便在甬道中作法驱鬼。入夜,全村妇女都去领花灯,预祝生男育女。随后于村口立禁止入村的牌子,封村数口。凡违犯者均需罚钱请道师洗村,然后重新封村。 ☚ 祭蛙神 祭村 ☛ 00002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