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米字母一种音节文字的符号。原为印度文字体系的最早形式。四至十世纪曾用于书写和阗-塞语、焉耆-龟兹语和突厥语族的语言。有四个表示独用元音的符号,三十一个音节符号(辅音加a的短音) 和表示尾辅音鼻化的特殊符号。一个符号(或为基本符号,或为合体符号)代表一个音节,表示各音节辅音的字形成分是各音节符号的构成基础。这些原则仍基本保留于由此种文字派生的音节文字中。字体有直体和斜体两种。行款从左向右横书。在中亚地区曾用于梵文文献的手写本, 仅在笔画上作某些变动。历史上,通过佛教的传布,在记录和阗-塞语、焉耆-龟兹语及突厥人的语言时, 增加了一些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