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犯罪动机
指直接推动女性产生犯罪行为、实现犯罪目的的内在动力。需要是产生犯罪动机的基础,当女性的需要和社会现实之间发生矛盾,而她企图满足自己非法的私欲或企图用非法手段去满足自己的私欲时,犯罪的动机便产生了。女性的犯罪动机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由生物性需要,如衣、食、住、行、性等方面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一是由社会性需要,如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等而产生的犯罪动机。女性犯罪动机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般都需经历一段由弱到强,由被动到主动的缓慢发展过程。其形成的最初阶段,往往是受到某种外部环境的影响,思想内部进行着激烈的动机斗争,一方面带有强烈的恐惧感,害怕舆论的谴责,害怕丢面子,害怕伤害父母的心;一方面又带有强烈的侥幸心理,对成功抱有极大希望。女性的犯罪动机得以发展和巩固,一般是在第一次犯罪之后,有了犯罪成功的体验,这种成功的体验使她的犯罪动机获得了强化,驱散了原来的恐惧和侥幸心理。这时的犯罪已无需外力诱引,犯罪前往往有周密的准备和计划,并逐步形成了一套作案的技能与习惯,并且从思想上无视社会约束力,往往形成了一套颠倒的认识和反常的情感,这时再消除其犯罪动机就难度极大,因此,教育工作要及早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