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对日本战犯的公开审判。1956年6月10~11日和6月12~20日,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对战犯富永顺太郎的侵华战争罪和特务间谍罪及城野宏等8名战犯的侵华战争罪和反对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罪,进行了公开审判。法庭审理查明:战犯富永顺太郎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犯有组织领导在华特务间谍活动,抓捕、刑讯、残害中国人民等罪行。日本投降后,他又勾结汉奸和反革命特务集团进行间谍活动,破坏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城野宏等8名战犯,在日本侵华战中犯有严重罪行。他们有的策划组织和指挥多次“扫荡”,有的指挥残杀中国和平居民,有的将战俘当“活人靶”进行残害,有的杀害妇女、儿童。日本投降后,他们又积极策划、组织和参与留在中国山西的前日本军政人员反对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对其所犯的上述罪行供认不讳。特别军事法庭判处富永顺太郎、城野宏18年有期徒刑,分别判处其余7名战犯有期徒刑8~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