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复议肉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复议肉刑 202 复议肉刑魏晋要求与反对恢复肉刑的争论。汉文景废肉刑后,除宫刑以外的肉刑均已从法律上废止。但废肉刑后使刑罚体系出现“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的缺陷。因此,至魏晋时,以陈群、钟繇、李胜、刘颂、卫展为代表,声称“古之肉刑,更历圣人”,“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能“去其为恶之具”,达到“刑一人而戒千万人”的目的,要求恢复肉刑;而以杨修、王郎、夏侯玄、周凯、王导为代表,则认为肉刑 “非悦民之道”,声称“仁者不忍肉刑之惨酷”,“百姓习俗日久,忽复肉刑,必骇远近”,反对恢复肉刑。双方争论旷日持久,但并未得出一致结论。至北魏、北齐时,依据“赦死从流”的原则,将流刑定为法定刑,从而才最终结束这场争论。 ☚ 律学兴盛 预备立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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