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士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士师❶ 主管刑狱的官。《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孟子·梁惠王下》:“~不能治士,则如之何?”(士:指狱吏。) 士师古代法官的通称。起源很早。相传尧帝时,舜为士师。据《春秋元命苞》记载:“尧得皋陶,聘为大理,舜时为士师。”舜帝时,皋陶为士师。《尚书·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西周时,士师为秋官司寇的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周礼·秋官司寇·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五禁: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以五戒先后刑罚。”五戒:一曰誓,二曰诰,三曰禁,四曰纠,五曰宪。士师掌大司寇官府中之政令,审察不决之狱讼并报告大司寇。士师作为古代法官的通称,一直沿用至春秋时代。《左传·成公十八年》:“齐侯使士华免(齐大夫)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正义》日:“士者,为士官也,掌刑政。”秦汉时期,法官与司法行政官的职能合一,称为迁尉。迁尉既是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又是官衔,掌刑狱,位列九卿,银印青绶,俸中二千石。 士师 士师官名。西周时期置。掌察狱讼及国家安全禁令。《周礼·秋官司寇》: “士师: 下大夫4人。” “士师之职,掌国之5禁之法,以左右刑罚: 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以5戒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 一曰誓,用之于军旅; 二曰诰,用之于会同; 三曰禁,用诸田役; 四曰纠,用诸国中; 五曰宪,用诸都鄙。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赏。掌官中之政令,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冠断狱弊讼,致邦令。掌士之八成: 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若帮凶荒,则以荒辨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王燕出入,则前驱而辟; 祀五帝,则沃尸及王盥,洎镬水。凡刉珥,则奉犬牲; 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大师,帅其属而禁逆军旅者与犯师禁者而戮之。岁终,则令正要会。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 ☚ 士 世妇 ☛ 士师 士师官名。《周礼》夏官司寇之属。掌管禁令、狱讼、刑罚。先秦齐、鲁均有设置。《管子·立政》:“凡孝悌忠信,贤良儁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 ☚ 工师 下卿 ☛ 士师1.注释: 士师楚官名。西周时置。《周礼·秋官·司寇》:“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包山楚简12、13简有士师的记载。为漾陵之地的官吏,参与核查名籍的工作。 士师官名。《周礼》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狱讼之事。春秋时各国亦置之。 士师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士师,为治狱之官,地位在大司寇与小司寇之下,主听察狱讼之事,并掌理大司寇官府中的政令。春秋时齐景公置士师,见《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战国时田齐沿置,刘向《孟子注》说:“士师,田齐狱官。”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