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的意义
城市土地是一个与城市人口、城市经济活动相联系的地域概念,它是城市人口和城市各类活动的基础,也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前题。因此,加强对城市土地的管理,具有重大意义,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1) 城市土地本身的特性要求加强管理。就原始、自然的土地而言,它是由气候,地貌、岩石、土壤、植被和水文等组成的一个独立的自然综合体。农业用的土地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它主要是在原有的自然条件下,改良土壤,改善排灌。而城市土地则要在原有自然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如修筑比农村要求更高的道路,建设较完整的洪水系统、污水排放和处理系统,建设供电系统以及邮电通讯系统等等。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把城市土地称之为 “建筑地段”。
土地对人类有巨大的不可替代的功能,同时,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也受到土地的两个基本因素的限制。
❶土地的总面积基本上是一个常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土地与阳光、空气等不一样,阳光、空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土地则没有这种特点,用一亩就会少一亩,它的数量是有限的。
❷土地的位置不能搬动。土地这一生产资料,与其他生产资料不同,其他的生产资料都是可以搬动的,有的还必须经常地搬动,而土地则不能搬动,它的位置是固定的。
土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功能,以及土地本身的特性,对于任何社会制度都是一样的。这就要求人们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把土地管好。
(2)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要求我们加强管理。我国国土地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折合144亿亩,其中耕地15亿亩左右。其总数虽然很大,但人口平均数却远远低于世界一般水平。全世界土地按人口平均每人49.5亩,美国为65.5亩,而我国人均不足14亩,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不到美国的1/4。
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仅1.5亩左右,约相当于加拿大的1/17,美国的1/8,法国的1/3,印度的的2/5,世界平均水平的2/7。在当今世界26个人口较多的国家里,我国仅高于日本和埃及。目前,全国有1/3省的人均耕地不足一亩,而城市郊区的人均耕地面积更少。在我国144亿亩国土中,宜于耕作的平原土地面积只占10%左右。所以,我国耕地少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举国上下,无论城市和农村,都必须象控制人口那样严格地控制对耕地的占用,要采取地下、地面和空间都充分利用的办法,提高城市用地的利用率,使城市发展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使较少的城市土地发挥较大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