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土地改革总路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土地改革总路线 土地改革总路线Tudigaige zongluxian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土地改革的路线。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山西兴县蔡家崖村召开的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在总结中共领导土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完整地提出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导下,中国的土地改革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 土地改革运动 中原突围 ☛ 土地改革总路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总路线 土地改革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工作总路线。这条总路线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土地问题决议案》中规定: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无代价地由苏维埃处理,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使用。同年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分配给农民耕种的主张。1929年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变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土地和公共土地。后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即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依据形势的变化,对土地改革总路线作了明确的概括:“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317页)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把广大农民都发动起来,建立更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和发展生产,中国共产党将土地改革总路线规定为: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贫农和雇农是土地改革所依靠的基本力量。贫农是农村的半无产阶级,雇农是无产阶级。他们占农村人口的70%以上。他们经济地位低下,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最深,是农村反帝反封建的主力军。土地改革主要的和直接的任务,就是满足贫农和雇农的土地要求。土改工作中要以贫农、雇农为骨干,土改后建立的基层政权中,贫雇农要占优势。中农是土地改革中必须团结的力量。中农占农村人口的20%左右,是农村中的小资产阶级。他们经济地位很不稳定,一部分人还受别人剥削。团结中农,就是要不损害中农利益,不把中农错定为富农;要满足中农的某些要求,在分配土地时,容许一部分中农保有比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并吸收中农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农会委员会和农村基层政权工作,从而使贫雇农和中农联合起来,使农村90%的人口结成广泛的反封建的统一战线。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改革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必须有步骤地、有区别地进行。有步骤就是要根据革命形势和农民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分地区、分阶段地进行。有区别就是要区分地主和富农、地主中的大中小、地主富农中的恶霸分子和非恶霸分子,在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大原则下,对上述不同情况的人员给予区别对待;对地主富农经营的工商业予以保护。所以,在对待富农的策略问题上,解放战争时期采取消灭旧式富农的半封建剥削制度、分配富农出租和多余土地的政策;全国解放后,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和可能,采取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即由过去征管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改为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一般也保留不动;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借以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发展农业生产。经过土地改革,消灭了严重阻碍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剥削制度,农村中一切可能的力量得以转移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上来,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是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正确路线。 ☚ 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 土地分配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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