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党统治区职业教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党统治区职业教育 国民党统治区职业教育山东职业教育始于晚清,称实业教育。中华民国建立后,有所发展。民国二年(1913年)有省立甲种农业学校2所,乙种农业学校54所,乙种商业学校2所。民国四年(1915年)春,创办济宁道立甲种工业学校、临沂县乙种工业学校、济南艺徒学校(后改为乙种工业学校)。民国五年,于济南创办省立女子职业学校。据民国五年度教育统计,山东省有甲种农业学校3所,公立乙种农业学校64所(包括省立女子职业学校),私立乙种农业学校2所,乙种商业学校7所。民国七年,于济南创设省立模范蚕业讲习所和省立乙种商业学校。民国八年创设省立模范染织工业讲习所。民国九年,创设济南乙种工业学校(后改组为省立模范职业学校)、烟台省立水产讲习所。尔后,各甲乙种实业学校相继改称职业学校。民国十二年(1923年)起山东实行新学制,山东省立职业学校有较大变动。济南省立模范蚕业讲习所、临清省立棉业讲习所、济南省立乙种商业学校分别改称省立第一、二、三职业学校。民国十八年,省立职业学校进行调整。省立模范职业学校、模范染织工业讲习所、第三职业学校商科,因性质类似又同在济南,改组为省立第一职业学校。省立第一、二甲种农业学校分别改为省立第四、五职业学校。加上省立女子职业学校和省立烟台水产讲习所,当时共有省立职业学校7所。民国十九年,因省立职业学校大都简陋、设备不完整,采取紧缩政策,裁并省城外各职业学校,除省立第一、三职业学校照办,省立女子职业学校改为省立第二职业学校外,其它省立学校一律停办。民国二十二年,于阳谷添设省立第四职业学校,创办历城县立职业学校(后改称历城县立初级工业职业学校)。从民国二十二至二十三年,省立第一、二、三、四职业学校分别改称省立济南初级工业职业学校、济南女子初级染织蚕丝职业学校、济宁初级工业职业学校、阳谷初级染织职业学校。至此,山东有省立初级职业学校4所,济南省立高级农业职业学校1所,县立初级职业学校2所,私立初级商业职业学校1所。山东乙种实业学校,至民国十一年新学制公布前达到75所,乙种商业学校14所。民国十九年后,县立乙种职业学校(或实业学校),皆改称县立职业补习学校。民国十八年青岛成为特别市,民国十九年威海卫收归国有后,也都开办了一些职业学校。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山东省市县职业学校均因战事停办。 ☚ 国民党统治区教育 国民教育视察员暂行通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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