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花鼓四川民间曲艺品种,以锣鼓伴奏演唱故事并配以抛刀掷棒等杂耍表演的曲种。主要流行于四川汉族地区的城镇乡村。约形成于清咸丰年间。吸收了两湖 “三棒鼓” 的演唱曲目和表演技巧。早期花鼓多在码头乡镇卖艺,表演者手持木棒、火棒及特制的刀、叉等物,一面演唱,一面将手持物向空中抛掷,一般抛掷三件,空中二件,手中一件,如此循环往复,类似于杂技之 “杂耍”。音乐为单曲体,每段多由四句唱腔构成,末句放腔,反复演唱多段唱词。以锣鼓为伴奏乐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花鼓进入剧场并有所改革,增加了对唱、群唱、表演唱等形式,设计新唱腔,增加弦乐伴奏,创作了新曲目,如《宜宾白毛女》、《怒潮》、《唱雷锋》。60年代以后四川花鼓逐渐从曲艺舞台上消失,个别地区民间艺人偶有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