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从来毕有因
见《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七回。此为回末诗,系七绝。小说描写苗青图财害主事发、东平府尹胡师文将贼船家陈三、翁八问成强盗杀人,斩罪,而苗青也处于危急之中。此诗是对“苗青之祸从头上起”之事的评论,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凶祸和吉福往往不可分。它宣扬了因果报应思想,劝人作道德上的自我完善。这种因果报应的思想,源于佛经的教义,在封建社会中,固然对稳定统治阶级的秩序有利,但对整个社会的安定,风俗的淳正,也有益处,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尤其是对生活在污秽的《金瓶梅》世界中的人来说,除了有封建迷信的一面之外,也存在着纠正邪恶,扶助正气,洁身自好的积极因素。小说在这首诗之前,还有“西门庆往时做过事,今朝没兴一齐来”的描写,说明此诗中的因果报应思想,还含有警告西门庆等一类在封建制度庇护下的为非作歹的人们,这就更显出它的进步意义了。诗句系当时流行于市民社会的俗语,在明代的拟话本小说中亦常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