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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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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商标法shāng biāo fǎзакóн о товках

商标法

商标法

调整在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过程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其性质而言:
❶商标法既是调整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横向关系的法律。一方面,它确定了商标权的产生过程中申请人、异议人与国家有关行政机构的地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以及商标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它又确定了商标权人的商标专有权关系及权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关系。
❷商标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它确定了有关商标申请、审查、核准注册的程序,又确定了商标权人的实体权利。
❸商标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商标法为国内法,同时又确定了涉外商标申请注册、转让、许可等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法律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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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

调整商标管理、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利用和转让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商标,指商品的标志。它是商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区别于其他人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加于商品表面或包装上的一种特殊的标志。商标多以文字、图形或二者的组合表示。在社会生产、生活领域,商标的使用会在商品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诸环节引起一系列社会关系的发生,包括使用商标的商品生产者、经销者与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的关系,与其他商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关系,与消费者的关系,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关系等。为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者、经销者以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国家必须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上述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这些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即构成国家的商标法。1982年8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是中国商标法的基本法律。此后,中国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印刷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商标法。此外,中国其他法律,如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中的有关规范,以及中国参加的国际协议、条约、公约中有关商标权保护的规范,也是中国商标法的构成部分。

商标法

调整关于商标注册、续展、管辖的纵向关系及商标专有权、商标权的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如下性质:(1) 商标法既是调整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横向关系的法律。一方面,它确定了商标权产生确认过程中申请人、异议人与国家有关行使机构的地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以及商标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它确定了商标权人的商标专有权关系及权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关系。(2) 商标法即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商标法为国内法,同时又确定了涉外商标申请注册、转让、许可等制度。(3) 商标法既是程序法又是实体法。它确定了有关商标申请、审查、核准注册的程序,又确定了商标权人的实体权利。

商标法

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内容和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参见“商标权”。

商标法

商标法

有关商标管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其主要内容有: 主管商标事宜的机构及其法律地位; 组成商标的文字、记号、图案等; 商标专用权的申请、审查、登记、注册、撤销、转让、使用许可和消灭等事项; 对商标争议的裁定和判决; 对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单独的商标法规,如英国于1938年、加拿大于1954年、美国于1956年、日本于1960年都先后颁布了商标法。国际间有关商标注册的规定有,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1973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条例》。我国于1963年4月公布了 《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又公布了《商标法》 (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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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

商标法

商标法是调整在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商标是商业服务和商品的标记。它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和商业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和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的标记。这种标记一般用文字、图形或者用文字和图形的组合来表示,并置于商品表面、商品包装和服务场所及服务说明书上。商标按其使用的对象不同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最早的较完整的商标法是法国在1857年颁布的商标法。到20世纪70年代,订有商标法的国家已有127个。中国1904年由满清政府制订了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但没有实施。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曾于1923年、1930年、1935年颁布和修订商标法,解放区陕甘宁边区政府、华北人民政府也颁布过商标注册办法。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1963年曾分别颁布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和 《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8月23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同时颁布了 《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的决定》 对该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 《商标法》 分为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附则8章,共43条。该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 “注册商标” 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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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商标注册/商标侵权

☚ 产品质量法   商标权 ☛

商标法

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单独的商标法规,对商标进行管理,以维护商标的专用权,发挥商标在生产和流通中的作用。在旧中国,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颁布过商标法。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1963年颁布《商标管理条例》 ,废除《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商标管理条例》 的基本精神是:(1)通过商标管理,监督产品的质量;(2)全面注册;(3)全面管理; (4)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须其国家已与我国达成商标注册互惠协议。

商标法

商标法Trade Mark Act

国家为调整与解决使用商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而制定的关于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商标法规定,凡获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若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为侵犯商标权。

☚ 商标   技术诀窍 ☛
商标法

商标法

关于商标的构成、注册、使用、管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法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规定主管商标事宜的机关和单位; (2) 规定组成商标的文字、记号、图案等;(3) 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 (4) 规定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5) 规定对商标争议的处理; (6) 规定对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商标法同商品的生产、经营、贸易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传统上属于民商法的范畴。但是,商标法有其专门的调整对象,又自成体系,因而也视为一种独立的特别法。商标法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之一,始于资本主义发展时期。1857年的法国商标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商标法规。以后,英国、美国和德国都陆续颁布了商标法。在商标立法中,各国做法不尽统一。大多数国家都是制定商标单行法规,也有少数国家将其作为工业产权法的组成部分。为了便于一个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国外取得商标权的保护,从19世纪末叶起,世界各国还先后缔结了一些有关保护商标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1881年的 《马德里协定》、1883年的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73年的 《商标注册条例》和 《欧洲商标条约》。旧中国的第一个商标法规,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以后,北洋政府 (1923年)和国民党政府 (1930年) 均颁布过商标法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0年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63年颁布了《商标管理条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 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商标法

trademark law


商标法

trade mark law

商标法

规定商标的组成,注册程序,以及商标专用权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5月6日公布,1931年1月1日起施行。后多次修正。现行商标法是台湾国民党当局于1985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的。全文共6章69条。该法也适用于对商品服务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在规定了管理机关及其职权,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商标专用权行使、转移、消灭、撤销的条件和方式等问题外,分别设专章对商标的组成,注册的条件和范围,注册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商标注册的程序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为了保护商标专用权,该法还规定了对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根据该法的规定,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依对等原则办理。为保证该法的施行,“经济部”于1982年5月6日再次修正公布《商标法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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