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要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前进。我们国家的民族政策,是繁荣各民族的政策。在这个问题上,各民族是完全平等的,不能有任何歧视。我们的根本政策是要达到各民族的繁荣。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比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优越,体现在民族问题上,就在于它能够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如果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差距越拉越大,就会加深民族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无从谈起。
我们党历来很重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周恩来在1957年 《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中就指出:“我们对各民族既要平等,又要使大家繁荣。各民族繁荣是我们社会主义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 (《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63页)1967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针对我国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特别指出,判断中国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7页)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各少数民族同汉族人民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我党在新时期的民族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造成我国少数民族,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上大大落后于汉族,这成为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一个现实原因,因此,我国当前的民族工作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这也是符合我党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的基本路线要求的。恩格斯说: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任何民族要生存和发展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取决于该民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如果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那末,这一矛盾在少数民族地区就更为突出,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就更加繁重。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离开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加速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不仅是各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也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同样也不会有整个国家的繁荣。
当前我们要加速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必须实行改革开放、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党基本路线的一个基本点。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在总结建国后三十多年的经验教训时告诉我们: “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这就要求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实行开放政策。”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65页)少数民族地区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经济文化落后,就更有必要引进先进地区的资金和技术。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总经穆加贝时指出: “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1987年,他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舒茨时又指出: “我是主张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7页)同样,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改革也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不实行改革开放也是没有出路的。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改革开放,应注意以下几点:
❶国家帮助兄弟民族互相支援与各少数民族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
❷必须坚持在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和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时候,把国家利益和当地少数民族的实际利益结合起来的原则;
❸必须坚持在国家总体布局之下,从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发展方针、合理发展经济的原则;
❹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走繁荣民族经济、促进民族现代化之路;
❺实行“对口支援”,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十分贫困的少数民族和一些人数很少的民族走联合之路。总之,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