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公奭 116 召公奭西周初年政治家。一作邵公、召康公、召伯,姬姓,名奭,因采邑在召 (今陕西岐山西南),故称。曾佐武王灭商,主持营建洛邑,被封于燕,为周代燕国始祖。成王时任太保,与周公旦分陕而治,治理陕以西地。成王死时,受顾命辅佐康王,继续推行文武成王的政策,加强了统治,促进了社会的繁荣稳定,形成了“刑错四十余年不用”的“成康之治”。其法律思想以“敬德”、“安民”为基础,主张“不可不敬德”,在此基础上,强调“毕协赏罚”,即要求按照先王的成法或赏或罚,同时对“有罪者杀之,无罪者活之”,比较重视依法办事,实为对周公 “明德慎罚” 思想的发展。 ☚ 周公 管仲 ☛ 召公奭也称邵公、召康公。西周时燕国始祖。名奭。因封地在召(今陕西岐山西南),故称召伯或召公。曾佐武王灭商,被封于燕。成王时任太保,与周公旦分陕而治,陕以西由他治理。其言论见于《书·召诰》。 召公奭姬姓,名奭。周之支族。初封采邑于召(陕西歧山西南),故称召公。一作邵公。与周公、姜尚等共佐武王灭商。后封于燕,遣长子就封,留佐武王。武王卒,管叔、武庚作乱,他支持周公东征。后奉命营建洛邑。成王时约定, 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他曾在棠树下决狱政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民人思其政,怀念于棠树而不伐,并作《甘棠》之诗,而歌咏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