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辽宁省农垦局
职责: 承担行业管理职能,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完成经济指标计划,研究拟定农垦系统的经济、产业和技术政策; 负责对农垦系统的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和服务,推进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负责研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编制规划、计划,负责全系统经济结构调整和农垦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管理; 负责全系统中、小学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及企管干部的培训,重点科研攻关,推广科技成果,促进国有农场的小城镇建设; 负责农垦系统的外经外贸和外事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负责农垦企业项目开发管理,资金的投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 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农业部农垦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农垦局内设机构为: 办公室、劳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工业处、农业处、农机处、畜牧处、科教处、政研室、老干部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