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储蓄存款
指吸收华侨、港澳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的外币、外汇(包括黄金、白银)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专业银行兑换所得的人民币存入银行的一种储蓄形式。这种储蓄的利率高于国内一般的储蓄利率,其目的是为了鼓励侨胞、侨眷参加储蓄,吸收外币、外汇,支援国内经济建设。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存取的办法是:储户在开户时要向银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侨汇证明书”或“外汇兑换证明”,以折合人民币存储。存期分1年、3年、5年和8年期四档;到期时支取本金和利息,但只能支取人民币。这种储蓄的计息办法,提前支取、过期支取的计息办法,均和国内一般定期整存整取储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