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36. 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险是一回事。理由是:(1)二者都是解决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问题。(2)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范围虽然不同,但事物的性质不是由范围决定的,不能以范围不同否定劳动保险属于社会保险; (3)假如说社会保险经费是社会统筹的,劳动保险经费起初也是统筹的,1979年改为在企业“营业外支出”,是在特殊情况下的非常做法,今后应恢复统筹。我们不能以此否定劳动保险是社会保险。为和宪法的提法一致,可以把我国“劳动保险”的名称改为“社会保险”。
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险是有区别的。理由是: (1)劳动保险的对象是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全体公民。(2)劳动保险基金是社会扣除,社会保险基金是从国家、企业和个人多方筹集。(3)劳动保险的内容包括老病死伤残,社会保险除此以外,还有待业保险。(4)劳动保险由企业和工会管理,社会保险则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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