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奏
唐代设置在军队中的候补官,称别奏。《资治通鉴·唐纪》: “悟知之,还营,阴为之备。师道以悟将兵在外,署悟子从谏门下别奏。” 胡三省注: “门下别奏者,使厕员牙门下,俟别奏补官也。《唐六典》: “凡诸军镇大使,三品以上,傔25人,别奏10人; 副使,傔20人,别奏8人。总管,三品已上,傔18人,别奏6人; 子总管,四品已上,傔11人,别奏3人。若讨击、防御、游弈使副,傔准品各减3人,别奏各减2人。总管及子总管,傔准品各减2人,别奏各减1人。若镇守已下无副使或隶属大军镇者,使已下傔、奏并四分减一,所补傔、奏皆今自召以充。”